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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0-07-09 11:04:10 阅读量: 作者/来源: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及日常协调工作;承担督查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文稿起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会务、档案、财务接待、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统战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研究室(民族宗教工作处)

协调开展统一战线重大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统筹规划镇江统一战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拟订统一战线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协调部机关、全市各级统战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综合性课题调研;负责拟订镇江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口径;组织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协调开展统一战线舆情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舆情引导和应急处置。负责统战信息工作;指导和管理市统战系统刊物、网站( 含新媒体),协调指导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统战系统单位宣传信息工作;组织编纂市统一战线有关史、志;负责市统战理论研究会工作。联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三)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和指导;负责部机关、市统战系统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进行干部管理;做好协助管理各市、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工作;联系和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民主党派工作处

联系各民主党派市委,研究、贯彻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协调做好民主党派市委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的相关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发现、培养、使用、管理代表人士,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具体问题。

(五) 港澳台工作处

调查研究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联系台湾有关政党、团体及人士;加强对海外反“独”促统工作的联系指导。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台胞、台属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统战工作;负责市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拟订市统战系统外事工作年度计划。联系市台湾同胞联谊会。

(六)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处

推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在镇江的落实,并提出工作建议;开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调查了解情况并反映意见建议,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组织推动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

(七)无党派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

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调查研究无党派人士工作并提出政策建议,支持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加强自身建设;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有关动态;指导和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指导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建设。承担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了解思想状况,反映意见建议;指导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设;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和人民团体、统战团体、社会组织等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市欧美同学会。

(八)侨务综合处

负责侨情和侨务工作调查研究,拟订镇江侨务工作规划、政策并指导推动贯彻落实;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归侨侨眷代表人士在有关统战团体的工作安排;承担管理侨务行政事务,指导各市、区统战部门开展侨务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镇合法权益。负责镇江涉侨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海外华文媒体及文化社团,组织开展涉侨宣传、华文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

(九)侨务经科事务处(江苏发展大会镇江工作组)

负责拟订镇江侨务经济科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引资引智政策文件,指导各市、区侨资侨智引进工作;协调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的贯彻落实,指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华侨华人与镇江开展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联系国外有关侨团及代表人士,培养新生代代表人士;指导海外侨胞授荣工作。履行江苏发展大会镇江工作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