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战略咨询院 > 专家观点

刘明熹 赵璐:夯实未来产业发展的关键人才支撑

发布时间:2024-02-29 10:14:08 阅读量: 作者/来源: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2027年两阶段的发展目标,并从全面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等6个方面部署了16项重点任务。当前,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已成为我国构建产业发展新格局、塑造新动能新优势的主要途径,而人才是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基础,因此,应加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系统性,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人才是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基础

    未来产业由前沿技术驱动,当前处于孕育萌发阶段或产业化初期,是可能发展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业。相对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形态明确、产业边界清晰、发展模式固定,而未来产业主要基于未来技术突破和场景创新,具有显著战略性、引领性、颠覆性和不确定性。为此,未来产业对人才的需求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急需三类关键人才。

首先,由于未来产业具有战略性和引领性,是科技和产业前沿探索的“无人区”,需在资源要素有限的条件下对发展方向作出选择,必须有一批具有远见卓识、前瞻视野、冒险精神的战略科学家对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进行前瞻引领。

其次,由于未来产业具有颠覆性,从颠覆性创新的思想萌发到技术实现,往往需要独辟蹊径,必须有一批有过硬理论基础和严谨科学精神、有能力改变科学和技术范式、能够引领科学和技术革命的顶尖技术人才对未来产业前沿技术进行创新突破。

再次,由于未来产业具有不确定性,产业发展受技术研发、资本投入、市场需求、政策环境等多方影响,有显著的长周期、高风险特征,必须有一批敢闯敢试、开拓进取、勇于承担风险的领军企业家对未来产业典型场景进行培育创造。

总体而言,未来产业领域布局的前瞻谋划、前沿技术的创新突破、多元场景的落地应用,需要这三类人才团结协作。

多措并举加大对三类关键人才的培养

我国要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须聚焦战略科学家、顶尖技术人才、领军企业家三类关键人才,多措并举、系统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畅通教育、科技、人才的良性循环,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第一,培养一批能够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战略科学家。

战略科学家是科技人才中的“帅才”,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中的“关键少数”,能够在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过程中科学回答“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等关键问题。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要贯通战略科学家培养路径,完善战略科学家的发现、培养、使用机制。健全大科学装置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使用规则,为战略科学家提供高水平的“舞台”。同时,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打造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培养战略科学家厚植人才基础。要打破“唯分数”“论资排辈”的人才评价模式。建议实施国家未来战略科学家培育计划,整合现有的支持高层次战略人才、领军人才、智库人才等的各类人才计划,围绕培养战略科学家设置遴选标准、培养目标和程序等,并由政府设立专门资金推动实施。重点遴选视野开阔、具有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强的战略科技人才,支持其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组织领导“大兵团作战”。

第二,培养一批能够推动颠覆性技术突破的顶尖技术人才。

顶尖技术人才具有高超技能和卓越才能,是新知识的创造者、新领域的开拓者、新技术的发明者,是推动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突破的关键。培养使用顶尖技术人才,要建立适应颠覆性创新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建议遵循基础研究不同领域的学科规律,制定差异化、长周期的考核体系,鼓励坐“冷板凳”、出“颠覆性”成果,营造鼓励科学家自由畅想、大胆假设、认真求证的创新环境,有利于顶尖技术人才健康有序流动的政策环境。同时,要畅通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流动渠道,建立资质互认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人才以“双跨双聘、双跨单聘”等形式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工作。完善人才流动法规制度体系,落实人才流动在服务期、竞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培养一批能够加快前沿技术落地应用的领军企业家。

领军企业家具备远见卓识,对未来市场具有敏锐的洞察力,是推动未来产业前沿技术落地应用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培养使用领军企业家,要增强企业家投身未来产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政府应制定清晰、稳定且具有前瞻性的产业政策,为企业提供明确的投资方向和预期,降低市场不确定性,避免因政策频繁变动而带来的投资风险。可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贷款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增强企业家对未来产业的投资信心。要出台支持未来产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建立鼓励创新的未来产业项目遴选和评价机制,对于探索性强、研发风险高的前沿领域建立尽职免予追责机制,探索长周期考核和监管机制。对一时看不准的未来产业,设置一定的“容错”“试错”包容期,支持投资者“投小、投早、投未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家的创新热情。要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与创新文化。对民营企业的创始人要有足够的重视和关怀,可通过组织学习、建立定期交流机制等方式进行教育培养,加深其对国家政策的理解。

(作者刘明熹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创新副研究员,赵璐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转自《科技日报》2024年2月26日第8版:理论)